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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雜病論義疏卷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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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3-31 15:3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傷寒雜病論義疏卷十三
劉瑞瀜疏釋

juzhuo整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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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雜病論義疏序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  
伤寒杂病论义疏卷十三上
瀏  陽      劉世禎昆湘  述義
瀏  陽      劉瑞瀜仲邁  疏釋
受  業      方錫藩振群  敬錄
劉裔誠樸庵  校字
劉淵仲  劉仲鴻  李謨光  同校
劉芹齋  易雨郇  易石庵  同校
劉藥橋  傅文斗  唐雲崧  同校
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
  夫以为疾病至急,仓卒寻按,要者难得,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,比之三阴三阳篇中,此易见也。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,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。
  自此以下,可与不可诸篇,汇病由体变之例,示汗下妄施之戒,教后贤以通贯活法,随证消息。所谓疾病至急,仓卒寻按,其要难得者,明检方不足以应病变,学者当于读论之时,每一病必综合各证(如各经皆有头痛,各经皆有发热之类。病者总名,证者分候),析其异同;每一法必参稽诸变(如同一误汗,而汗后之病变不同),揣其源本(《脉法》曰:本之不齐,在人体躬,必揣本乃得知源),有同名而异病,有同经而异脉,其形相象,根本异源,源之不知,触途成误。此师所以重集可与不可方治,乘示医律,比之分系于三阴三阳篇中者,此易见也。又时有病象繁杂,不可归经,今亦出于可与不可中,又不止是三阴三阳之正病也。读论之法,必当以脉变证变,参伍错综,臂之头痛项强,皆罗列于目前,举一脉浮,而各种之脉浮,皆仿佛于指下,因熟得精,因精见巧,则料度府藏之明,独见若神之妙,庶可循规矩以求之矣。
  少阴病,脉细沉数,病为在里,不可发汗。
  此寒热内陷少阴之证。少阴为精气性命之源,误汗则下厥上竭,故禁汗以少阴为首。
  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,假令尺中迟者,不可发汗。何以知然,以荣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
  浮紧为表实当汗之脉,兼尺迟则里虚血少,肾气内微。故凡当汗之证,必先审尺中应指有力,乃为脉气内充,根蒂牢固,发汗始无亡阳之虑。若尺迟则下焦虚,不可汗也。《内经》举疝脉大急沉,尺涩而不应者,便当温里,知相对斯须,按寸不及尺者,凶凶嘻嘻之祸,有不胜言者矣,假令尺迟而表证又急,不可汗又不可不汗,则当权衡于标本轻重之间,相体消息,以求实里达表之法,俾阴阳和而濈然汗解,是在制方之化裁云尔。
  少阴病,脉微,不可发汗,亡阳故也。
  脉微则气血上下俱虚,不可发汗,较为易见,故系之前例之末,但世有舍脉从证之论,则脉微发汗亡阳之变,当亦不胜指数,此医律之所以宜申戒于谆谆也。
  脉濡而弱,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;微反在上,涩反在下,微则阳气不足,涩则无血,阳气反微,中风汗出,而反躁烦;涩则无血,厥而且寒,阳厥发汗,躁不得眠。
  此示宗气外泄,不可发汗之例。巅之部在寸口之上,脉气泄于鱼际者是也。凡[juzhuo校注:原作凡凡]脉势之升坠,曰升[juzhuo校注:据后文补升字]坠;脉象之上下曰覆溢。气有余则脉溢而升,气不足则脉覆而坠。今脉举濡而按弱,濡为气衰,弱为血少,气衰血弱,不当升溢,故曰濡反在巅。关为升降之枢,濡在巅则关部应强,气乃上举,今关上更弱,故曰弱反在关。气血虚而脉气反升,故知为宗气泄也。微反在上者,上指寸口;涩反在下者,下指尺部。合审诸部,其人当寸微、关弱、尺涩,而濡象上巅,此素秉血虚中风之证。以寸微知阳气不足于上,以尺涩知阴血虚弱于下(尺脉弱涩者,不可汗,亦不可下,见《少阴篇》)。尺为根而寸为叶,血虚不能涵气,故阳气反微而上泄,所以谓之反微者,以血虚化热者为常,无血阳微者为变,故曰反。脉濡在巅,阳微气泄,皮毛不固,易感外风,风邪中肤,腠开自汗,外证见阳虚气弱之象。阳衰者当从寒化,今其人反见躁烦,故亦曰反。所以反躁烦者,因尺涩无血故也。阳气上泄于表,阴亡化热于里(此属虚热),故外虽自汗,复厥冷而恶寒,以外厥内烦,故当属之阳厥。阳厥发汗者,指自汗而言,非医发其汗之谓。发汗因令躁不得眠者,以阳厥汗出必亡阴故也。综合脉证,以寸微、关弱、尺涩之脉,辨身热,恶风,自汗(既曰中风汗出,自当见身热恶风之证),手足厥冷,时且恶寒,躁烦不得眠之证,见濡反在巅,决其为血虚中风,宗气外泄。既不可汗发其阳,复不可凉陷其表,此必由中风迁延,为治不早,汗多亡阳,阴血素弱,初病宜桂枝汤加人参、当归主之,久则宜加黄芪五味,躁甚宜[juzhuo校注:原作至]加枣仁、阿胶、龙骨、牡蛎之属。服汤汗止仍厥者,宜四逆汤加当归救之(汗不已止而厥亦可用)。若庸工不辨在巅之诊,复不明揣本之治,斯发汗清热,两无措手足矣(此非阳厥之正病也)。
  动气在右,不可发汗,发汗则衄而渴,心苦烦,饮即吐水。
  动气者,血痹于外(此以血统诸液),气动于中,上下左右,病有分部,气立无形,血流有质。假令外无血阻,气行本自周流,虽奔驰亦无气动之象,故知血凝而气力未负,则为动气;血阻而气行已惫,遂成藏结,进而为瘕为聚,莫不由是生。但气之动也,其主在冲;血之结也,其司在任。故论动气之因,宜求冲任之治,乃上下左右之分部,则仍不外肝心肺肾之主气也,所以列举四方而独遗中央者,以中央属于脾土,凡内见血气之阻,悉关运化之失,故四方见证,无不与脾藏有关,且中府结则大气不运,气亦无由动矣。今曰动气在右者,乃肺气之内动也。动气之证,多见于腹部脐之四旁,有气筑筑然冲动而痛,各有畔界,各有形状,或大如覆杯,或小如李实(亦有不甚痛者),时聚时散,乍缓乍剧,聚则有形,散则无迹。盖由津液汁沫,乍而结聚,气涩不行,迫欲强通,冲激于聚沫之界,因见气动奔驰之象。其动皆在藏府之外,胸腹之郭,荣为乍留,卫乃标疾,亦真邪相攻,两气相搏之所为也。发汗则动经,经动则脉动,脉动则血动,其变证无穷,各随藏气所主之畔界而异。故发动气在右之汗,必引肺气上冲,气动迫血,出鼻为衄。鼻者肺之窍也。肺津以发汗而伤,故上见口渴,心液以津亡而燥,故内为苦烦。虚热在上而不在中(中,指胃府),化燥在血而不在气,病责心肺而胃家本寒,故渴欲引水,复饮即吐水。饮水即吐者,胃逆而脾寒也。动气之脉,当应指数动微弱。气动则脉动,各见于上下左右。治动气宜敛纳气冲,调达荣郁,而佐以本藏报使之剂,相体定治,随证消息,盖无方可执也(动气在右,宜仿肺藏结之治,加沉香、当归、牡蛎之属。误汗后,宜百合、阿胶、丹皮、茯苓、半夏、白芍、五味之属进退)。
  动气在左,不可发汗,发汗则头眩,汗不止,筋惕肉瞤。
  动气在左,肝之部也。误汗必引肝气上逆而外越。肝气上逆,则内风干脑,故为头眩。肝气外越,则肾阳随动,卫气外泄,故汗出不止。汗漏不止者,肾气之失纳也。汗发其阳,津亡气泄,筋惕肉瞤者,阳不养筋,血不维气,真气不能外温分肉,致内风浮动于肤表之间,故筋脉掣惕而肌肉瞤动。未发汗,当脉象沉弦,时一动数,位见于左;汗后,必虚弦大散,去来不匀。宜以养荣纳肾和肝之剂,进退消息(大抵用桂枝法加附子、当归、龙牡之属。阳偏衰者佐以干姜,阴偏衰者佐以阿胶之类)。发厥阴之汗而不至动血者,以经为阴尽,血动无由外溢,非气动而血独安也。
  动气在上,不可发汗,发汗则气上冲,正在心端。
  动气正在脐上,心之部也。误汗必引心气上逆,合冲阳而内动,则气上冲而正在心端。盖冲脉之浮而外者,下主腹气之街,上合呼吸之府,故冲动于外,必逆气烦冤。冲动于里,则心气跳动。气冲正在心端者,今所谓怔忡之候。未发汗,脉当来微去大,头大本小,寸口时动,汗后,必数动微弱,去来微见参舂之象。治当寻心阳下交,相体消息,其寒热阴阳之偏,病随体异,所谓交通心肾者,盖责效仍在于知源也(如心气浮热,则当清而敛之;心血虚动,则当润而补之。有补脾而心气自敛者,有温肾而心火下交者。大抵交通心肾,所重在脾,故道家有黄婆之喻,亦转中府则上下交之意也)。
  动气在下,不可发汗,发汗则无汗,心中大烦,骨节苦疼,目运恶寒,食则反吐,谷不得前。
  动气在下者,位在脐下,少腹之中,肾所治也。血痹而肾气下结,冲动于少腹之间,病属少阴,法当禁汗。若强发之,虽无下厥上竭之变,而动气在下,气为血阻,不能外合太阳(卫气起于下焦),故虽发汗,亦必无汗,以肾气沉则卫阳亦陷,不能外布合精皮毛故也。但发汗则动经,经动则脉动,脉动则血动。发汗虽不得汗,必令肾气上逆,心中大烦(凡肾气上逆,必见烦冤之象),血痹气冲,故骨节苦疼,疼者掣痛之谓。骨节者,神气之所游行,而肾之外合也(此即今所谓神经性之疼)。肾气以发汗而虚浮,故上为目运,运者目系自转,更甚于眩(头稍动则感天地翻覆),加恶寒则卫阳外惵,此阴不能维阳,真气浮越,上下俱虚之候(上盛下虚,但为眩晕,不至目运之甚。眩晕有风火之证,目运则悉属虚)。肾寒而胃气上逆,故令食则反吐。谷不得前者,食入不能纳之谓也。脉象未汗时当沉结(结即结滞,非一止之结)而弦,时一搏动。误汗不得汗,必转浮涩而微,头大本小。治宜先复胃阳,使能纳谷(如甘草干姜汤及理中汤之类),续以四逆法加枣仁、龙骨、牡蛎之属救之。必阳复而后养阴,恐滋补转伤中府之化(若先用养阴,必食入即吐,阴未复而胃阳先告匮矣)。后先法度之用,又学者所当辨也。
  咽中闭塞,不可发汗,发汗则吐血,气微绝,手足厥冷,欲得踡卧,不能自温。
  此示肺津枯,法当禁汗之例。盖气以津行,津为气运。肺中津枯,则气出阻塞,故令咽中闭塞(咽中闭塞者,出息纳唾皆阻,而实无所窒,自觉咽喉内缩小者是也)。发汗则肺津愈竭,真气自微,浊气上逆,迫血妄行,故令吐血,甚或声嘶咳血,其证益剧。以本为津枯而非阳盛,故误汗津竭,亦令阳亡。气微绝者,言汗后气息暴微,且似欲绝。所以骤至气绝者,因咽中本苦闭塞,更加发汗,则气逆浊升,痰凝息短,喘呼之力既微,咽路之间又窒,故见气微欲绝之象,暴脱血令气不周于四末,因见手足厥冷,欲得踡卧。不能自温者,形容病者怯寒欲近衣被之象,本证咽中闭塞时,宜用麦门冬汤法治之。不急治,便因气微而令手足厥冷,发汗后便成危证,宜附子、人参、杏仁、石膏之属,作汤救之。未发汗前,脉当浮短而涩;发汗后,手足厥冷,脉必沉涩而迟,加细数则阴枯,证为难治。一汗之误而夺人长命,学者可不慎乎。
  诸脉得数动微弱者,不可发汗,发汗则大便难,腹中干(一云小便难,胞中干),胃燥而烦,其形相象,根本异源。
  此示脾阴竭,法当禁汗之例。诸脉数动微弱者,谓应指时而数动,时而微弱,一时之间,变无常经,此间至异相法也(此数动与微弱四象,交互而见)。数动微弱,则象势时变,诊得此脉,知为胃中津枯,脾中液竭,以脾液竭则脾阴虚而阳动,脾阳动故时而数动,胃津枯则胃阳衰而气馁,胃气弱故时而微弱。四象间至,一时并见,即证具化热之象。亦当以养脾阴滋胃燥之法为主(人参、白术、阿胶、地黄、白芍、麻仁之属是也)。参本病引经之剂,不可误其汗,发汗则脾胃津液,益致内竭,阴竭于里,阳越于表,大便则肠枯而转难,腹中则津干而化燥,自感腹中发热(此腹虚发热之证,腹内热而实不甚热也),甚则胃燥而烦,躁扰呓语,其病形大似阳明胃实之象,而病因实由脾阴之竭,与胃实根本异源者也(本证误汗之后,再误下则必死矣)。庸工不解间至异象之法,及象势迭变之理(象势迭变,皆为中气之衰),则阴阳不辨,误施汗下以死者,何可胜数。举脉而不备证象者,示平脉为辨证之本云尔。
  脉濡而弱,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,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,微为阴寒,上实下虚,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,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,不能自还。
  此亦示宗气外泄之证。脉濡而弱,乃举按之总象。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,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,合释之,即寸弦、关弱、尺微,而濡上鱼际之义。脉濡而弱,乃阴阳俱虚之候,弱在关而濡在巅者,胃阳虚而宗气上溢也。弦在寸而微在尺者,血凝气而上实下虚也。关既弱矣,不当气溢于巅。尺既微矣,不当血实于上,故统谓之反。以寸弦知肝阳之上越,以尺微知肾气之下寒。肝邪乘心,上干于脑,必为目运,故曰:弦为阳运(即肝阳上越而目运之义)。肾气下寒,阴邪自盛,故曰:微为阴寒。肝阳上实,肾气下虚(此言成上实下虚之因),即外见身热虚烦,必病人意欲得温,喜近衣被,此虽名上实下虚,究竟一弦一微,均为虚象,皆在禁汗之例。故曰微弦为虚,不可发汗。尺微即为寸弦之因,下虚乃成上实之变,发汗则阴阳两伤,气随液散,故令身为寒栗,不能自还。自还者,即自温之谓也,下条复承此推演病变,学者当参合而论辨之。
  咳者则剧,数吐涎沫,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,心中饥烦,晬时而发,其形似疟,有寒无热,虚而寒栗,咳而发汗,踡而苦满,腹中坚,命将难痊(通行本此句误在下条目眩者死下)。
  此承上推演同一脉变,而证象不同,则同一治逆,亦病变各异。假令得巅濡,寸弦、关弱、尺微之脉,加以宿有咳嗽之证,则误汗之后,必致肝邪乘肺,咳嗽益甚,故曰:咳者则剧。肝郁则络不渗水(此指脾络),故数吐涎沫。涎凝则津不化气,故咽路上干,此寸弦之所致也。肾气不化,则小便不利;心气不降,则心中饥烦,此尺微之所致也。饥而虚烦,复不能食,乃厥阴为病之象。血痹气涩,荣卫争胜,晬时而发(晬时而发,亦可释作骤然发作,又晬时即俗称对时,如今日发于日早,则明日亦日早而发是也。以一日分为四时,虽藏气各有应时之义。但气有衰亡,邪有干移,则时亦无定,故但曰晬时,而不别曰早晏也),其形似疟,凡内伤杂病之发寒热,莫不悉同此理。本证所以有寒无热者,以阳气衰微,荣弱卫陷,气迸于里之时,而心中饥烦,及咳甚动气,郁而外发,因咳发汗(此言自汗),寒栗渐退,汗出津越,阳气又微,汗泄腠疏,不复更见发热之象,故其候但寒而无热。踡而苦满者,形容咳甚之际,病人气引腹中,身体乍为踡曲,心下复苦胀满。腹中复坚者,指腹部亦外形坚硬,病由肠胃内伤,藏气外结,胃不消食,脾不纳精,为聚为瘕,或蛊或胀,气夺形损,攻补难施,故曰命将难全者矣。推源证变之初,总由发汗之误,一逆再逆,而病变遂不可为,临病之当戒慎有如此者。若权救逆之治,未发汗前,宜人参、白术、附子、当归、半夏为剂,治阳运阴寒之证;已发汗,咳吐涎沫,心中饥烦,宜人参、白术、附子、干姜、五味、牡蛎之属,消息制方。若腹中坚硬而阴精未枯者,犹可冀其温化,待阴阳两竭,则药力无所施矣。
  厥,脉紧,不可发汗,发汗则声乱,咽嘶舌萎,声不得前。诸逆发汗,病微者难差,剧者言乱,目眩者死(一云谵语目眩乱者死)。
  此示厥而脉紧,不可发汗之例。盖厥为阴阳气不相顺接。病系少阴,则心火伏抑而脉微。病系厥阴,则相火内郁而脉紧(邪传厥阴,脉当沉弦而紧),论厥无脉浮在表之诊,此则又阴厥之治例也。若误发其汗,必动筋膜之气,筋动则血亦动,血动则气乱,气乱则发声必乱,声乱者不能成语,清浊高下疾徐,失其常度之谓也。汗伤肺津,则咽为之嘶;汗竭脾液(脾之脉络舌本),则舌为之萎。舌萎者,舌坠于内,筋萎不举之象。舌动而后成声,今欲语而舌不能前,故曰声不得前也(舌萎非舌焦之谓,但萎缩不能举耳)。诸逆,指诸厥逆四逆等证,发汗亦指自汗。病至诸逆,必精气两微,阴阳俱弱,加腠理不固,忽然自发其汗,汗出则液脱而表气益虚。厥本在里,更虚其表,虽病机之变化无定,其因于误汗而转坏则同,故下总论之曰:诸逆发汗,微者难差,剧者言乱,目眩者死。微言逆之轻者,亦必缠绵难差。剧则发汗亡阳,气随液脱,语言必乱。再甚则真气上浮于脑,髓海空而目系自转,目眩运则志先死,而病不可为矣。
  太阳病,得之八九日,如疟状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其人不呕,清便续自可,一日二三度发,脉微而恶寒者,此阴阳俱虚,不可更发汗也。
  此示太阳似疟之证,本为当汗,宜用桂麻各半之法,若脉微恶寒,寒多热少者,则又当禁汗,宜附子、当归、桂枝、人参、干姜之属治之,此补气养荣,温中和外法也。发汗必阳亡液脱,以阴阳俱虚故也。
  太阳病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脉微弱者,无阳也,不可发汗。
  此亦示脉弱禁汗之例。太阳病发热多而寒少,脉反微弱,此血虚无阳化汗之候,宜用当归四逆法进退。不可发汗,发汗必阳动苦烦,终不得汗也。
  咽喉干燥者,不可发汗。
  咽喉干燥者,肺津枯也,不可汗发其阳,较咽中闭塞。误汗之逆稍轻。
  亡血,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而振。
  亡血误汗,素秉阳虚者,则变寒栗而振。素秉阴虚者,则变发热躁扰。病由体变,亡阴之逆,犹甚于亡阳也。
  衄家,不可发汗,汗出必额上陷,脉急紧,直视,不能眴,不得眠(音见上)。
  衄家,血本上溢,更汗发其阳,则亡在上之阴精,故变见诸证。若衄而脉浮滑者,气迸血而上溢,已为难治,误汗必狂躁而死,即温燥之剂,亦当禁也。
  汗家,不可发汗,发汗必恍惚心乱,小便已阴疼,宜禹余粮丸。
  汗家,阴液本充,气弱不敛,故误汗则心阳浮越,肾气不得下交,小便已而阴内掣疼者为虚,正溲时而尿道刺痛者多实。禹余粮丸乃温敛而兼镇纳之法。
  淋家,不可发汗,发汗则便血。
  淋家,湿热注下焦血分,发汗则阳动,气迫血而下行,故令小便溲血。
  疮家,虽身疼痛,不可发汗,汗出则痉。
  疮家荣气腐败,发汗则血枯风动,令筋脉强急变痉,亦奇经之宿有病因也。疮家身疼痛,多血痹气涩,假令真有外邪,仍当汗解,佐以养荣之品,自能汗不伤血,全视制方化裁之巧,医律惟举其常,语上斯变化无定例矣:
  下利,不可发汗,汗出必胀满。
  下利,为气液下陷,即兼表证,亦当温中和外,先救其里。若但发其表,必引下焦之浊气上逆,使胃不下降,脾不上输,邪阻中焦而为胀满。但太阳阳明合病之利,病由外邪内入,而肠胃本不病者,不在此例。凡病变皆由体异,虚人误汗,且有吐下不止之戒,则藏寒自利,误汗转坏之机,当亦不止胀满一例。他若热利下重,寒实内结,误汗之变,更无定程。大抵下利禁汗,误汗而胀满者有之,非下利发汗之必为胀满,执一则触途成滞,不特发汗之一端也。
  咳而小便利,若失小便者,不可发汗,汗出则四肢厥,逆冷。
  咳为气上逆之变,气上而小便复利,知下焦之气不摄。凡外感咳嗽,必小便微变者,由肺气上逆,不能通调水道,下输膀胱故也。若咳而小便自失,此为肺肾两虚,再发其汗,必气随液脱,阳微不周四末而手足厥冷。咳而失小便者,肾藏久咳移于膀胱及高年肾气不纳,多见此证,亦问法之所当详也。
 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,必发热,前厥者后必热,厥深者热亦深,厥微者热亦微。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
  热厥发汗,则口伤烂赤;寒厥发汗,则筋惕振寒,皆病由体变故也。
  伤寒,脉弦细,头痛发热者,属少阳。少阳不可发汗。
  脉弦细则荣气枯缩,虽外见发热头痛,亦属少阳不属太阳,宜养荣和外,不可正发其汗。发汗则阴亡而谵语,实则转属阳明,虚则转属少阴。一逆必证象缠绵,为难愈矣。
  伤寒,头痛,翕翕发热,形象中风,常微汗出,自呕者,下之益烦,心懊憹如饥,发汗则致痉,身强难以屈伸,熏之则发黄,不得小便,久则发咳唾。
  此伤寒血虚,形象中风,法当禁汗之例。盖卫主疏泄,营主固秘,若其人素秉血虚,营气不固,则虽伤寒,腠亦不密,故头痛翕翕发热,形象中风,常微汗出,脉象当浮而濡紧,外证恶风(血虚中风,则形作伤寒;血虚伤寒,则形作中风)。不可发汗,发汗则血亡风动,常致变痉,身强难屈伸。若自呕者,则胃气虚逆。设加误下,则外邪内陷,胃气外拒,使邪留于包络膈膜之间,心烦懊憹如饥。曰下之益烦者,知未下前,其人本烦也。熏之则火邪迫劫营分,郁而发黄,湿热相搏(外湿内热),气上不下,故不得小便。久则发咳唾者,肝邪上移于肺故也。本证为邪入血分,故火迫则邪移肝络。未经误治,宜桂枝、人参、白术、甘草之属治之。不呕者,佐当归以养荣;呕者,加半夏以降胃。汗下火熏,皆为禁例。此庸工易误之治,故于六经之末,特条辨之。
  太阳与少阳并病,头项强痛,或眩冒。时如结胸,心下痞硬者,不可发汗。
  六经邪连少阳,皆当禁汗,今见眩冒,时如结胸,心下痞硬诸证,邪上结而气复虚浮,不可发汗明矣。
  太阳病,发汗太多,因致痉(通行本缺太多二字)。
  太阳病,本当发汗,汁太多则液亡血燥,筋脉失养,因拘强而成痉象。所以然者,由其人奇经宿损,遇缘触发。盖太阳过汗,为成痉之因,非太阳汗多,必变痉证,病由体异故也。
  少阴病,咳而下利,谵语者,此被火气劫故也,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。
  此少阴病误汗,因致阴亡阳动之变。庸工易认化热之诊,故反复详之。
  少阴病,但厥无汗,而强发之,必动其血。未知从何道出,或从口鼻,或从目出者,是名下厥上竭,为难治。
  此亦示少阴误汗之变,厥而无汗,阳微且内陷也。强发其阳,必致气动迫血,阳自下厥而外亡,阴由内溢而上竭(阳即气,阴即血)。少阴为主蛰封藏之本,在阴不得有汗,故禁汗以少阴为首。
  本篇始以少阴,终以少阴,叮咛反复之意,可深思矣。
伤寒杂病论义疏卷十三下
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
  汗、吐、下,四季宜慎(通行本作大法春夏宜发汗)。
  经曰发表不远热,故发汗必用辛温之剂。发汗者,所以散皮毛在表之邪,开腠理,致津液,通气也。人之汗出者,皆生于谷,谷生于精,以阳气发动,蒸阴液而上腾,乃得化汗出于玄府,如天地之云蒸致雨,故曰:阳加于阴谓之汗。五藏六府各有其津液,故皆可外泄为汗。汗出于六府者,则大汗淋漓;汗出于五藏者,则如膏如珠。当汗不汗,则皮毛闭塞,客邪内陷,故既垂禁汗之条,复示当汗之例。汗、吐、下皆攻邪之法。邪气实则宜攻,真气虚则当补,然而邪实误补,犹可急泻,正夺误攻,救逆已晚,此汗吐下所以四季宜慎施也(通行本误作大法春夏宜发汗,不思春温夏暑,法当禁汗者多,且二季腠理开泄,尤宜慎汗,正发汗惟冬令伤寒为宜。然冬温又当禁汗,且冬属蛰藏之令,亦不可过汗,总以对病为主,固无时节之异,但宜慎用,则四序皆同耳)。方剂惟辛温开泄腠理,可以发汗。至于求源之治,则无定法,要以济阴阳之偏,而后津液相成,气和以生,亦非正发其汗之谓。后贤创辛凉解表,发汗之论,未之思矣(发汗必用辛温,有时佐凉剂者,非凉剂可以发汗也。且味辛亦无性凉之品,辛凉亦决不可发汗。至于求源之治,如气虚者补气而得汗,血虚者补血而得汗,此乃和其阴阳,以治化汗之源,非发汗之谓。若是则百药皆可取汗,有是理乎。后贤谓温病不可汗,乃创辛凉发汗之义,谬之甚矣)。
  凡发汗,欲令手足俱周,时出似漐漐然,一时间许益佳,不可令如水流离。若病不解,当重发汗。汗多者,必亡阳,阳虚不得重发汗也。
  发汗之用,所以开腠理,致津液,通阳气,故欲令手足俱周,时出似漐漐然,一时间许乃佳,以汗缓缓出,则表里通澈。汗大出则邪气不除,但伤真气。假令如水流离,便为太过。若汗后病不解,邪仍在表,故当重发其汗(重者,再也),虽二三度汗之,不为过也。汗出太多,必令亡阳,以发汗乃通阳之法,汗多则气随液泄,因令阳亡不返;阳虚而外仍不解,法当求源施治,不得重发其汗。凡治逆皆由体变,过汗自以亡阳者为常。假令阴虚者,亦可亡阴。故阴阳俱虚,皆当禁汗也。
  凡服汤发汗,中病便止,不必尽剂也。
  凡攻邪之剂,皆禁诛罚过当,发汗之变尤速,故服汤中病便止,初服已得汗,即不必尽剂也。
  凡云可发汗,无汤者,丸散亦可用,要以汗出为解,然不如汤,随证良验。
  古用禁方,医家每自合药,即发汗之剂,亦多预合丸散,但丸散不能临病加减,故终不如汤之随证消息为良。汉时禁方独盛,故师论及之。
  太阳病,外证未解,脉浮弱者,当以汗解,宜桂枝汤。
  外证脉不浮紧,见浮弱者,便知为荣气偏弱。桂枝汤乃达荣之剂,故脉浮弱者宜之。假令浮弱而坠,可佐人参;浮弱而涩,可佐当归。相体定治,本无成法,且知桂、麻二法之分,尚不在有汗无汗之别也。
  脉浮而数者,可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
  客寒内侵,心阳外拒,胜拒相搏,乃成浮紧弹手之象,得表证脉浮而数,不能成紧,亦为荣气之弱,故属之桂枝汤证。
  阳明病,脉迟,汗出多,微恶寒者,表未解也,可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
  阳明病气盛热壮,脉大而迟,形气俱实,此迟为脂膏素盛,阻卫气行迟,非里虚也。微恶寒,外证未解,故主桂枝法以达荣和外。
  夫病脉浮大,问病者,言但便硬耳。设利者,为大逆。硬为实,汗出而解。何以故?脉浮,当以汗解。
  此示平脉辨证之例。便硬虽似阳结,若脉象浮大,便为在表,设与通利,即为大逆,以便硬虽为里实,实由津液不化,得汗出而津液内和,便硬自解。何以故,以脉浮固当汗解也。今曰汗出而解,而不曰发汗则解,固知取汗之道,亦当从小柴胡和腠理致津液之例,非麻桂所宜与也。便硬之因不一,有阳结阴结之分,复有气结气陷之异,当分别求源治之。
  伤寒,其脉不弦紧而弱。弱者必渴,被火者,必谵语。弱者发热。脉浮,解之当汗出愈。
  此示素秉血虚,伤寒外感之变。以客寒实表,心阳外拒,脉当以浮紧弹手者为常,今乃不能弦紧,而反见浮弱者,荣气内虚故也。血弱者易转燥化,必外见津枯口渴之象,庸工每误认化热,辄施凉泻,又血虚者法当禁火,故被火者,必令心气热而谵语。但脉弱发热之证,既属外感,仍当治汗解,宜从养荣和外之法,用桂枝汤加人参、当归之属治之。以脉浮故知邪仍在表,曰解之当汗出愈者,意指滋液以化汗,非正发其汗之谓也。凡表实脉弱,荣气虚弱者,可仿此例消息。
  病人烦热,汗出即解,又如疟疾状,日哺所发热者。属阳明也。脉浮虚者,当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
  证象既烦热汗出,发作如疟,病机又日哺发热,属阳明主气之时,但见脉象浮虚,便知荣气内弱,当从桂枝达荣之治,非白虎承气所宜与矣。
  病常自汗出者,此为荣气和。荣气和者,外不谐,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。以荣行脉中,卫行脉外,复发其汗,荣卫和则愈,属桂枝汤证。
  此但曰病常白汗,既不冠伤寒、中风,复不系六经为病,可知一切内伤杂病,凡荣弱不能外与卫和之证,皆可以桂枝法达其荣郁。但辨证仍在平脉,必脉象浮缓、浮弱者,乃可用也。
  病人藏无他病,时发热,自汗出而不愈者,此卫气不和也。先其时发汗则愈。属桂枝汤证。
  藏无他病,而时发热自汗,乃卫气不内与荣和之象,先其时达荣郁以外交,则邪从汗出解矣。发正汗以止邪汗,此桂枝法所擅长也。藏无他病之诊,仍在平脉辨之。
  脉浮而紧,浮则为风,紧则为寒;风则伤卫,寒则伤营。营卫俱病,骨节烦疼,可发其汗,宜麻黄汤。
  表实则营卫两郁,脉当浮紧,此处而紧,即且紧之意,以顺文成句,非举按法也。浮紧弹手,方为表实之脉,宜麻黄法开散皮毛闭塞,若尺迟者禁用。
  太阳病不解,热结膀胱,其人如狂,血自下,下者愈。其外未解者,尚未可攻,当先解其外,属桂枝汤证。
  热结膀胱而外未解,仍当用桂枝汤解外。外未解则脉象必浮可知,以病在血分,故但可用桂枝法达营,不可用麻黄法开卫也。
  太阳病,下之,微喘者,表未解也,宜桂枝加厚朴杏仁汤。
  下后微喘,而表邪仍在,则当以和外之剂,参入治喘之品。凡新病与痼疾相杂者,当仿此例治之。
  伤寒,脉浮紧,不发汗,因致衄者,属麻黄汤证。
  表邪内郁,因致衄者,解表即以止衄,此亦求源施治之一例也。
  阳明病,脉浮,无汗而喘者,发汗则愈,属麻黄汤证。
  致喘之因,由于皮毛之闭,则发汗即以治喘,以脉浮无汗,故知表闭,法同上例。
  太阴病,脉浮者,可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
  太阴外主肌肉,气合太阳,表邪内入,可从外解,但脉浮者,乃知在外,三阴病邪已入脉,故多用桂枝达荣之法。读此知桂枝法之用广矣。
  太阳病,脉浮紧,无汗发热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证仍在,当复发汗。服汤已微除,其人发烦目瞑,剧者必衄,衄乃解。所以然者,阳气重故也。属麻黄汤证。
  用麻黄汤,当视其表证是否仍在,脉象是否紧解,不关乎已衄未衄。若衄而未解,麻黄法仍可用,若阳气不重,虽不衄亦禁发汗也。
  脉浮者,病在表,可发汗,属麻黄汤证。
  有表实之证悉具,脉但浮数不紧,此为真邪胜拒之力皆弱,或证兼风邪化热,但恶寒不解,亦可以麻黄法汗之,此表实脉象之变例也。
  伤寒,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(一云大便青),知不在里,续在表也,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必衄,属桂枝汤证。
  此承上更举证在表而因在里者,通府可以和外。若小便清则知里无热,病全在表,当用桂枝法达荣发汗。又衄而属荣郁者,亦用桂枝法,不当用麻黄法也。
  下利,腹胀满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。温里宜四逆汤,攻表宜桂枝汤。此示温里攻表后先之序,必以救里为先,盖病机属寒化之正例也。
  下利后身疼痛,清便自调者,急当救表,宜桂枝汤发汗。
  此示里轻表重,又当以救表为急,是知救里救表,其先后之序,仍当于二者轻重之间,权衡定之。
  太阳病,头痛发热,汗出恶风寒者,属桂枝汤证。
  此示桂、麻两法异用之辨,在汗出与无汗之分,而不在恶风恶寒之别,故曰汗出恶风寒者,属桂枝汤证也。
  太阳中风,阳浮而阴弱。阳浮者,热自发,阴弱者,汗自出。啬啬恶寒,淅淅恶风,翕翕发热,鼻鸣干呕者,属桂枝汤证。
  此示太阳中风,脉至浮弱之象。阳浮阴弱,即举浮按弱,凡脉象统称阳脉阴脉者,皆指举按,不指分部。以外感之证,当寸口浮沉、大小、迟速同等者为常,若一部独陷者,则病机变矣。
  太阳病,发热汗出者,此为荣弱卫强,故使汗出,欲救邪风,属桂枝汤证。
  以上二条,皆太阳篇之文,集示以究桂枝法主治之义。第一条示太阳中风证象之全,第二条析脉象浮弱形容之细,本条则推究发热汗出为邪风外中之因,而总之皆以荣弱卫强为病机之本,参合求之,则桂枝法之运用,尽于此矣。若发热汗出而不属邪风之因,荣弱卫强而不属外因之证,则皆非桂枝法所宜与,又可隅反以类推也。
  太阳病,下之后,其气上冲者,属桂枝汤证。
  气冲之变,由于营郁,故达营可以降冲气之逆。桂枝可下气者,其用在降冲气,非以降肺胃之逆也。
  太阳病,初服桂枝汤,反烦不解者,先刺风池、风府,却与桂枝汤则愈。
  营气实而郁者,与桂枝法,必反烦不解,当刺以泄经气之实,却与桂枝汤则愈。知桂枝之用,惟营气弱者为宜,但营郁化热之证,必以达营为主,或不用刺,则当佐以泻心之品,若专用清凉,必邪陷而病加,故刺后仍主以桂枝法继之也。
  烧针令其汗,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奔豚,气从少腹上撞心者,灸其核上各一壮,与桂枝加桂汤。
  奔豚为腹气上冲之证,邪发于肝,证关冲脉,故桂枝加桂,可以下奔豚气,亦温通营气之效也。
  太阳病,项背强几几,及(通行本作反)汗出恶风者,宜桂枝加葛根汤。
  太阳病,项背强几几,无汗恶风者,属葛根汤证。
  太阳与阳明合病,必自下利,不呕者,属葛根汤证。
  太阳与阳明合病,不下利,但呕者,属葛根加半夏汤证。
  葛根可以升举阳明经气,以行肌肉筋脉间之津液,故外而项背几几,胃津之外凝也,内而自利或呕,胃津之内阻也,皆以本汤加葛根治之。
  太阳病,桂枝证,医反下之,利遂不止,脉促者,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,宜葛根黄芩黄连汤。
  此示用葛根升阳明之津液,以连、芩制营气之疾,泻胆热而坚肠也。
  太阳病,头痛发热,身疼腰痛,骨节疼痛,恶风无汗而喘者,属麻黄汤证。
  此正举太阳表实之证。表实以麻黄法开其皮毛,证谛在有汗无汗,而不在恶风恶寒之别。
  太阳与阳明合病,喘而胸满者,不可下,属麻黄汤证。
  喘而胸满,上焦之气闭也,证多在表,虽见阳明里实之候,亦当以麻黄汤先开其表,此汗下先后之定例也。
  太阳伤寒(通行本作中风),脉浮紧,发热恶寒,身疼痛,不汗出而烦躁者,大青龙汤主之。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者,不可服之,服之则厥逆,筋惕肉瞤,此为逆也。
  烦躁有虚有实,以脉之浮紧、微弱,有汗、无汗辨之。
  阳明中风,脉弦浮大而短气,腹胀满,胁下及心痛,久按之气不通,鼻干,不得汗,嗜卧,一身及目悉黄,小便难,有潮热,时时哕,耳前后肿,刺之小差,外不解,过十日脉续浮者,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,无余证者,与麻黄汤。不溺,腹满加哕者,不治。
  此以短气脉浮为邪在表,病在腠理之闭,则用柴胡法以通三焦之津;病在皮毛之闭,则用麻黄法以泄玄府之气。
  太阳病,十日以去,脉浮而细,嗜卧者,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腹痛者,与小柴胡汤;脉但浮者,与麻黄汤。
  此示病机日久,而证见胸满,仍为邪留在表,兼胁痛而脉浮细者,则为少阳之郁;脉但浮而胸满者,当属太阳之闭,故有小柴胡、麻黄二法之异用。
  太阳中风,脉浮缓,身不疼,但重,乍有轻时,无少阴证者,可与大青龙汤发之。
  此示中风兼湿,则表闭无汗,脉象浮缓,缓者松缓之象,内证必见烦躁,以湿郁其热故也,当以大青龙清热发汗。与少阴证之烦躁,虚实天渊,法当细辨,故曰:无少阴证者,乃可用也。
  伤寒,表不解,心下有水气,干呕,发热而咳,或渴,或利,或噎,或小便不利,少腹满,或喘者,小青龙汤主之。
  伤寒,心下有水气,咳而微喘,发热不渴,服汤己渴者,此寒去欲解也,属小青龙汤证。
  小青龙法,主治在散上焦水气,惟水寒射肺,外内合邪之证宜之。后贤以本论治咳,只此一法,用以施治内伤之咳,反叹古方不足以治今病,其说愈支离矣。
  中风往来寒热,伤寒五六日以后,胸胁苦满,嘿嘿不欲饮食,烦心喜呕,或胸中烦而不呕,或渴,或腹中痛,或胁下痞硬,或心下悸,小便不利,或不渴,身有微热,或咳者,属小柴胡汤证。
  伤寒四五日,身热恶风,颈项强,胁下满,手足温而渴者,属小柴胡汤证。伤寒六七日,发热微恶寒,支节烦疼,微呕,心下支结,外证未解者,柴胡桂枝汤主之。
  各经皆有系在少阳之证,以三焦为六府之所与合,而自太阳转属者尤多。凡各经邪连少阳,皆可转阳枢而病解。观上三例,知太阳邪少,则但取小柴胡法,不必兼顾其表,惟偏重太阳之证,乃用柴桂复方之法。盖腠理通则皮毛自和,皮毛开或腠理仍闭故也。
  少阴病,得之二三日,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,以二三日无里证,故微发汗也。
  少阴发汗为变例,故叙于诸证之末。
  脉浮,小便不利,微热消渴者,与五苓散利小便发汗。
  五苓之用,在转中府,以通表里上下水道之阻,故具利小便发汗之功,亦分消水气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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