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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六经与八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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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4-7 08:0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论六经与八纲
冯世纶·《中国汤液经方》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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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伤寒论》以六经分篇,后世注家因有六经之辨只限于伤寒的说法。其实六经即来自于八纲,乃万病的总纲,为便于说明,以下先从八纲谈起。
一、八纲
八纲,是指表、里、阴、阳、寒、热、虚、实而言。其实表、里之中还应有半表半里,按数来论本应是九纲,由于言表、里,即涵有半表半里在内的意思,故习惯常简称之为八纲,今依次说明于下。
表、里和半表半里:是病情反应的病危。表,指体表,即由皮肤、肌肉、筋骨等所组成的机体外在躯壳,则谓为表。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位时,即称之为表证;里,是人体的极里,即由食管、胃、小肠、大肠等所组成的消化管道,则谓为里。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位时,即称之为里证;半表半里,是指表之里、里之外,即胸腹两大腔间,为人体诸脏器所在之地,则谓为半表半里。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位时,即称之为半表半里证。需要说明的是,表、里、半表半里三者,为固定的病位反应,即是说,不论什么病,就其病位反应来说,或为表,或为里,或为半表半里,虽亦有时其中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,但绝不出三者之外。这里必须强调:这里所说的病位,是指病邪反应的病位,不要误认为是病变所在的部位。就是说,即使是病变在里,但病邪集中反应于体表,即称之为表证亦或称之为邪在表或病在表。同理,虽病变、病灶在表,但病邪集中反应于人体里位,即称之为里证,抑或称之为邪在里或病在里。余则同此,不再赘述。
阴和阳:指病变的性质。阴即阴性,阳即阳性的意思。人若患了病,正邪相争,未有不影响人体功能的改变,尤其首先是代谢功能的改变,而其改变,不是较正常为太过,便是较正常为不及。如其不及,则患病人体亦必相应要有衰退的、消沉的、抑制的等等一系列不及的病症反应出来,即称之为阴证。如其太过,则患病人体亦必有相应亢进的、发扬的、兴奋的等等一系列太过的病症反应出来,即称之为阳症。故疾病虽复杂多变,但概言其为证,不为阳,便为阴。
寒和热:疾病从症状的性状来分类则有寒热两种,寒即寒性,热即热性的意思。若患病人体反应为寒性的证候者,即称之为寒证;反之,若患病人体反应为热性的证候者,即称之为热证。
基于以上阴阳的说明,则寒为不及,当亦阴之属,故寒者必阴;热为太过,亦当阳之属,故热者必阳。不过这里要特别指出,寒热是一具特性的阴阳,故若泛言阴则不一定必寒;若泛言阴则不一定必热。过病有不寒不热者,但绝无不阴不阳者。
虚和实:虚指人虚、正气虚。实指病实,邪气实。病还未解而人的精力、正气已有所不支,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虚衰的形象者,即称之为虚证。病势在进而人的精力、正气并亦不虚,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充实的病症者,即称之为实证。
基于以上的说明,则虚实当和寒热一样,同是一种具有特性的阴阳。不过寒热有常,而虚实无常。寒热有常者,即如上述,寒者必阴,热者必阳,在任何情况下永无变异之谓。但虚实则不然,当其与寒热交错出现时,则反其阴阳,故为无常。即如虚而寒者,当然为阴,但虚而热者,反而为阳;实而热者,当然为阳,但实而寒者,反而为阴。以是则所谓阳证,可有或热、或实、或亦热亦实、或不热不实、或热而虚者;则所谓阴证,可有或寒、或虚、或亦寒亦虚、或不寒不虚、或寒而实者。
二、六经
六经,是指太阳、阳明、少阳的三阳,和少阴、太阴、厥阴的三阴而言,《伤寒论》虽称之为病,其实即是证,而且是来自于八纲。兹先就其相互关系述之于下。
基于以上八纲的说明,则所谓表、里、半表半里三者,均属病位的反应。则所谓阴、阳、寒、热、虚、实六者,均属病情的反应。临床实践说明,病情必反应于病位,而病位亦必因有病情的反应而反应,故无病情则亦无病位,无病位则亦无病情,以是则所谓表、里、半表半里等证,同时都必伴有或阴、或阳、或寒、或热、或虚、或实的为证反应。同理则所谓阴、阳、寒、热、虚、实等证,同时亦必保有或表、或里、或半表半里的为证反应。由于寒、热、虚、实从属于阴阳,故无论表、里或半表半里的病位是,均当有阴阳两类不同的为证反应,这样三乘以二为六,即病见之于证的六种基本类型,亦即所谓六经者是也。其相互关系可如下表所示:
六经 八纲
病位 病情
太阳 表 阳
阳明 里 阳
少阳 半表半里 阳
太阴 里 阴
少阴 表 阴
厥阴 半表半里 阴
由上表可以看出,六经的实质即是表、里、半表半里、三阳、三阴的六类证型。可能古人未明其来源真相,或以为与经络有关,或以六经气化说,遂称之为六经。然此确实与经络无关,反复分析仲景全书,贯穿着八纲辨证精神,对此当已有所认识,但仍沿用六经以名篇,又未免美中不足。六经辨证实即八纲辨证,六经名称本来可废,不过本文是通过仲景书的阐明,为便于读者对照研究,因并存之。如以上所述,病之见于证,必有病位,复有病情,故八纲只具抽象,而六经乃有定型,因此《伤寒论》于各篇均有概括的提纲,今照录原文,并略加注释如下:
太阳之为病,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。
本条是太阳病提纲,太阳病,即表阳证,它是以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,即是说,无论什么病,若见有以上一系列的证候者,即可确定为太阳病,便不会错误。
按:这里应当注意到,太阳病的提纲是以临床证候为依据,不是以经络走向、分布为据,更与肺主表无关系。
阳明之为病,胃家实是也。
本条是阳明病提纲,阳明病,即里阳证。胃家实,指病邪充实于胃肠之里,按之硬满而有抵抗和压痛的意思。胃家实为阳明病的特征,故凡病胃家实者,即可判明为阳明病。
按:阳明病也是以证候为提纲,不是以经络为准绳。更突出的是,提纲强调胃家实,而脏腑经络的阳明病要包括胃家虚、胃家寒等。而在《伤寒论》全书中胃虚、胃寒不属阳明病。
少阳之为病,口苦、咽干、目眩也。
本条是少阳病提纲,少阳病,即半表半里的阳证,它是以口苦、咽干、目眩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,凡病见此特征者,即可明确辨证为少阳病。
按:口苦、咽干、目眩,是肝胆疾病的部分症状,但作为半表半里阳证,它有广泛的概括意义,咽炎、肺炎、胃肠以、心脑疾病等急慢性病常出现此类证候。
太阴之为病,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时腹自痛,若下之,必胸下结硬。
本条是太阴病提纲,太阴病,即里阴证。它是以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时腹自痛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,凡病见此特征者,即可明确辨证为太阴病。此腹满为虚满,与阳明胃家实实满有显著区别,若误为实满而下之,则必致胸下结硬之变。
少阴之为病,脉微细,但欲寐也。
本条是少阴病提纲,少阴病,即表阴证。这是对照太阴病说的,意思是说,若在表的证似是太阴病(有头痛、恶寒等)而见脉微细,并其人但欲寐者,即可明确判定为少阴病。
厥阴之为病,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痛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蛔,下之利不止。
本条是厥阴病提纲,厥阴病,即半表半里阴证。它是以消渴、气上撞心,心中痛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蛔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,凡病见此特征者,即可明确判定为厥阴病。半表半里证不可下,尤其阴证更不可下,若不慎而误下之,则必致下利不止之祸。
三、六经八纲辨证要注意的几个问题
六经八纲辨证的顺序:关于六经八纲,已略述如前,兹再顺便谈一谈有关其辨证的顺序问题。病之见于证,必有病位,复有病情。故八纲虽为辨证的基础,但辨证宜从六经始,《伤寒论》以六经分篇就是这个道里。六经既辨,则表里别而阴阳判,然后再进行寒热虚实分析,以明确阴阳的实情。至此,六经八纲则俱无隐情了。
表里相传和阴阳转变:在疾病发展过程中,病常自表传入于里,或半表半里,或自半表半里传入于里,或自表传入于半表半里而再传入于里。凡此种种,均谓表里相传。
病本是阳证,而后转变为阴证,或病本是阴证,而后转变为阳证,此即谓阴阳转变。
并病和合病:病当表里相传时,若前证未罢而后证即见,有似前证并于后证而发病,故为并病。如太阳、阳明并病,少阳、阳明并病等均属之。若不因病传,于初发病时,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,有似合在一起而发病,故为合病,如太阳、阳明合病,三阳合病等均属之。
4、治则简介
所谓治则,即通过六经八纲辨证确立的施治准则,今分述如下。
太阳病:由于证在表,宜发汗,不可吐下,如桂枝汤、麻黄汤、葛根汤等,均属太阳病的发汗法剂。
少阴病:此与太阳病虽均属表证而宜汗解,但发汗必须配伍附子、细辛等温性亢奋药,如桂枝加附子汤、麻黄附子甘草汤、麻黄附子细辛汤等,均属少阴病发汗法剂。
阳明病:热结于里而胃家实者,宜下之;但热而不实者,宜清热。下剂如承气汤,清热如白虎汤。若胸中实者,则宜吐,不可下,吐剂如瓜蒂散。
太阴病:里虚且寒,只宜温补,汗、下、吐均当禁用。如理中汤、四逆汤等,均属太阴病的温补法剂。
少阳病:半表半里证,法宜和解,汗、吐、下均非所宜。如柴胡剂、黄芩汤等,均属少阳病的解热和剂。
厥阴病:此虽亦属半表半里证宜和解,但须知和之以温性强壮药。如柴胡桂枝干姜汤、乌梅丸等均属之。
寒者热之,热者寒之:寒者热之者,谓寒证治宜温热药以驱其寒,如以干姜、附子、乌头等配剂,均属温热驱寒药。热者寒之者,谓热证,治宜寒凉药以除其热,如以栀子、黄芩、黄连、石膏等之配剂,均属寒凉除热药。
虚者补之,实者攻之:虚者补之者,谓虚证,宜用强壮药以补其不足,汗、吐、下等法均当严禁,如炙甘草汤、建中汤、肾气丸等均属补虚剂。实者攻之者,谓实证宜以汗、吐、下等法彻底攻除其病邪,如麻黄汤、承气汤等,均属攻实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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